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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。 据张森林会长介绍,依据我国1989年4月1日起实施的《标准化法》,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,只要经过省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,企业标准就是合法的,而如圣象等企业,其“E0”标准在质检部门有备案,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执法。” 对于“E0”,张森林表示一直坚持三点原则:一是支持“E0”,支持地板中甲醛含量越低越好;二是不惟“E0”,“E0”不是惟一的健康标准,“E1”级就达到了健康、环保要求;三是反对假“E0”,目前确有不少企业打着“E0”招牌,却达不到“E0”标准。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副理事长高志华认为,正在起草的木地板新标准已将“E0”纳入,工商部门要查处“E0”是不合适的。“工商局应该查处假‘E0’,提醒消费者警惕假‘E0’,而不是叫停‘E0’。”他认为强化复合地板领域需要规范的东西还有很多,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多听真正专家的意见,多与相关协会沟通,起到规范企业、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。 商报资料 “E0”风波 2005年3月,国内强化木地板巨头圣象率先推出“E0”概念,宣布其新型地板产品甲醛含量低于0.5mg/L,达到“E0”标准。圣象宣称,将批量生产面向国际市场的“E0”级地板。 2005年7月30日,福人地板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推出“E0”级净化地板。地板行业掀起“E0”跟风潮。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会长张森林警告说,大多数地板实际上达不到“E0”级标准,并表示要向伪“E0”宣战。 2005年10月31日,德国柯诺集团旗下品牌莱茵阳光地板忽然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全面启用国家商标局核准专用的“E0”健康商标,并在全国展开“打假”,禁止侵犯其“E0”商标权,圣象成为其“打假”的首要目标。 2006年4月17日,莱茵阳光宣布从4月21日开始,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“E0”商标和“E0蓝色圆标”捐献给行业作为公共资源,以求行业共享共荣。从此,关于“E0”的争论告一段落,但“E0”概念已经成为地板行业公认的甲醛释放量小于0.5mg/L的新标准,被各品牌滥用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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